汕頭:港口岸線68.5公里規劃“一港九區”
訪問量:3361次 日期:2013年06月14日記者從汕頭市港口管理局獲悉,近日,交通運輸部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聯合批復了《汕頭港總體規劃(2012-2030年)》,明確了汕頭港的功能定位、港口水陸域范圍、港區構成等。
批復明確規定汕頭港是國家沿海主要港口和綜合運輸體系的重要樞紐,是粵東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廣東省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重要依托,是粵東、贛南、閩西南等地區對外聯系的重要口岸,是汕頭市推進工業化進程和擴大對外開放的基礎支撐。
記者了解到,本次規劃的基礎年為2010年,水平年為2015年、2020年和2030年,并為遠景發展留有余地。《規劃》共規劃港口岸線約68.5千米,現已開發利用約10.6千米。汕頭港劃分為榕江港區、老港區、珠池港區、馬山港區、堤內港區、田心港區、南澳港區、廣澳港區和海門港區,形成“一港九區”的規劃發展格局,并重點對廣澳港區、海門港區進行水、陸域布置和港界確定。
本《規劃》共九章,分港口發展的現狀、港口吞吐量和船型發展預測、港口性質和功能、岸線利用規劃、港口總體布置規劃、港界、港口配套設施規劃、環境保護規劃、港口總體規劃與相關規劃關系、問題與建議等內容,是指導我市港口建設與保護港口資源的依據,將由市政府印發,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負責執行并實施監督管理。
《規劃》預測汕頭港吞吐量發展水平為:2015年9000萬噸,2020年14000萬噸,2030年30000萬噸;集裝箱吞吐量分別為300萬標箱、500萬標箱和1200萬標箱。汕頭港將以《規劃》為指導,以能源、原材料和集裝箱運輸為主,大力發展臨港工業,具備裝卸倉儲、中轉換裝、運輸組織、通信信息、物流保稅、綜合服務等功能,逐步發展成為設施先進、功能完善、管理高效、效益顯著、安全環保的現代化綜合性港口。(來源:汕頭特區晚報)